偷钱被人发现速返还
2010年春节前,整天无所事事的被告人张某(41岁)来到北京密云的国泰商场寻找下手目标,想体体面面地回家过年。张某随后看到在试衣服的被害人李某的衣服搭在试衣间的外面,于是他从衣服口袋中偷走了里面的1万元。
由于李某的朋友王某觉得张某很可疑,于是向其走来。张某看事情不妙,于是将钱交给王某让其不要声张。王某并没有放过他,而是将其制服后报了警。
犯盗窃罪怎么判刑
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民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应予惩处。法院作出宣判,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