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某某色诱行窃
湖北的一对年轻夫妻来到江苏省宿迁市,二人预谋由妻子邢某某色诱男人到出租房内,然后进行盗窃,丈夫孙某某在外接应。2012年10月6日9时许,邢某某将解某引诱到出租房内,以打水洗澡为由趁机盗走解某衣服里的1030元现金,转交给房外的孙某某。2012年10月17日18时许,邢某某又骗徐某到出租房内,趁徐某脱衣服时将其外套里的现金3350元藏在床上,然后借口打水外出将钱交给丈夫。2012年10月17日晚,邢某某和孙某某被抓获。
盗窃怎么定罪量刑
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邢某某、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。被告人邢某某、孙某某系共同故意犯罪,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被告人邢某某、孙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可以从轻处罚。
2013年3月12日,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