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尤爱军)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、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,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,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,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。在人们传统的观念中,它就是羁押人犯,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。看守所也是一个教育改造的重要场所。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、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。有些犯罪的人通过看守所的教育改造,将回归社会,重获自由。为帮刑满释放人员走好回归之路,驻所检察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,也有充满人情关怀的一面。
河北省某县的李某某,在延庆打工期间,因犯盗窃罪被羁押,后经法院审判被判处拘役四个月,至7月29日将刑满释放。释放前夕,驻所检察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出所前的法制教育。李某某向驻所检察人员表示:自己犯罪经过法律处罚倍感自由的可贵,表示要痛改前非,回到社会上重新做人。在谈话过程中,驻所检察人员得知李某某被判刑之后,其家人一直未所进行探望,也没有给其送生活物品。李某某让管教员与自己有家人电话联系,拨打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,其刑满释放面临一无人接,二人钱走的窘境。身无分文,衣食无着,极易诱发新的犯罪,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走好回归之路,驻所检察人员与李某进行细致交谈,寻找可能帮助、收留李某的人员。李某提出自己打工时的朋友尚某某可能会帮忙。为寻找李某的朋友,检察人员驱车某来到延庆镇某地,几经周折,联系到李某某的朋友尚某某,将李某即将释放的消息告诉了尚某某,尚某某得知消息后,向检察人员表示亲自接李某回家,并为其解决后顾之忧。当把消息告诉李某某之后,李某非常感动,向检察人员表示谢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