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区划调整后,行政复议工作如何对接,2月29日上午,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梁溪区和新吴区法制办的同志进行了研讨,与会同志进一步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,并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:
1、梁溪区、新吴区政府正式挂牌前,有关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继续由原单位承接,使用原印章。
2、鉴于目前两区分管领导尚未明确,可与法院协商合理审理期限。待区政府成立后,负责人出庭应诉。
3、两区法制办年内要做好筹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,并对执法文书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,开展相关工作制度的研究。
4、要以区划调整为契机,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。在复议工作规划、复议人员以及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的进展,确保区划调整后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。